人与自然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产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整体性存在,社会是人与自然共同构成的完整统一体。
尽管实践“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但人类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脱离自然界凭空创造一切;离开了自然,人类不仅无法证实自身的客观现实性,而且无法从事任何意义的改变或创造活动。因此,面对自然,我们应当心存敬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已经按下“快进键”。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要求我们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努力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要使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变,以绿色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
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依靠创新驱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的绿色生产模式,构建生产和生态之间的良性循环,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倡导和推广绿色消费观,强化公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做到节水节电、杜绝餐桌浪费、绿色低碳出行,提倡极简生活,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
爱护自然,守护家园,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中,我们既要有“愚公移山”那种锲而不舍的干劲,还要有“大禹治水”因势利导的智慧,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建设和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