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有盐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但是不对外招生,只负责对内开展培训教育。
盐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乃盐城地区培训警察之专门学校,之前在六公里,现在环保大道,比之前远多啦!然而环境和条件却好多啦!这建筑,以前是环保学校的,如今给人民警察使用,加油吧!蜀黍们!练就过硬本领!
江苏盐城是没有警校的。盐城市的本科院校只有两所,一个是盐城工学院,一所是盐城师范学院。专科学校有盐城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江苏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其他还有一些普通高职院校,没有专门的警官学院。
盐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是盐城市公安局培训人民警察的一所专门学校,主要负责民警各类培训,不对外招生。
江苏盐城没有警校,但现役警察可以在盐城参与业务培训。
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
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发生正面冲突、引发舆论炒作、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一律对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和请托人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
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车及其他警用器械;
三、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
四、严禁对待群众作风粗暴;
五、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六、严禁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