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隶属于教育部,编制为正司级。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重视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通常由教育部党组成员(副省部级)兼任院长。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直属教育部领导,是我国教育系统独立设置的教育干部培训院校。地处北京市大兴区。 1955年,经教育部提议并毛泽东主席批准,学院在北京宣武区和平门创办,始称“教育行政学院”。由于历史原因,1960年停办。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并更名为“中央教育行政学院”。1991年更名为“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2002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隶属于教育部,编制为正司级,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重视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通常由教育部党组成员(副省部级)兼任院长。
山东行政学院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国家是承认的。国家承认学历:泛指符合国家政府机构和教育机关部门认可的并具备符合条件的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具备条件基本如下:
1.经过高校招生考试并被高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2.经过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持有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5.部队院校毕业证书应是总参和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发的毕业证书;
6.党校毕业证书应是教育部颁发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7.经过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如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