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下肢残疾或者听力残疾;
持有准驾车型为C1(听力残疾)、C2(左下肢残疾、听力残疾)、C5(右下肢、双下肢残疾)的机动车驾驶证,听力残疾人驾驶证须有“驾驶机动车应佩戴助听设备”的批注;
本人拥有本市登记核发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车辆须在检验有效期内,并有有效交强险凭证,C5车辆加装操纵辅助装置后已办理变更手续。
上班,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半上班。
北京车管所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8:30-20:00。周六、日 9: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并且中午不休息。